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着重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完善,有利于逐步提升涉外民事案件审判质效,更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更好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该法,增加规定了多项便民举措,为当事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供便利,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各项权利。此外,为充分的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该法从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完善行政复议前置规定两方面,强化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该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背景和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并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相应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健全外国国家豁免制度,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管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促进对外友好交往。该法立足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参考借鉴有关国际条约和国际通行做法,明确我国外国国家豁免的原则和规则,确定豁免例外情形和相关程序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碧海蓝天、洁净沙滩,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备极其重大意义。该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全面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完善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域外适用。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其中加强网络内容信息建设,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危害或者可能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处置措施和报告义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完整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等。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其中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生产、维修、组装等的适航管理和质量管控,建立产品识别码和所有者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使用单位和操控人员资格要求;严格飞行活动管理,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建立飞行活动申请制度,明确飞行活动规范等。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其中完善专利申请制度,方便申请人取得专利,明确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完善以电子形式提交和送达各种文件的相关规定;细化优先权相关制度,明确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恢复优先权,增加或者改正优先权要求,以援引在先申请文件的方式补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或者其中部分内容的条件和程序;明确对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二)》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查明责任不清、查明途径单一、查明程序不规范、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长期制约外国法律查明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23修正)》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为扩大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案件管辖范围,拓展外国法律的查明途径提供了重要依据;为依法公正及时审理国际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的法治化国际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加强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推动银行强化风险管理上的水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其中明确,按照银行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商业银行被划分为三个档次,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规模较大或跨境业务较多的银行,划为第一档,对标资本监管国际规则;规模较小、跨境业务较少的银行纳入第二档,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第三档主要是规模更小且无跨境业务的银行,进一步简化资本计量要求,引导其聚焦县域和小微金融服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新办法》更突出法人主责,明确董(理)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刑事案件风险防控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明晰牵头部门、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和内审部门的职责边界,强调了银行保险机构对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应当完成的主要任务,细化了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修订的主要思路一是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完善药品经营许可管理。二是夯实经营活动中各相关方责任,推动药品经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三是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四是强化药品经营全过程全环节监管,确保监管无盲区。五是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细化法律责任规定。
工业与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方面的要求的公告》
工业与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新修改的《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最重要的包含以下三方面:一是适当提高了现存技术指标要求;二是新增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三是明确了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
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删除对血压测量法,伪造文物的设备等规定;2.对紧急状况下首次公开的新颖性宽限期;3.发明名称字数最多可增加到60;4.增加优先权恢复期2个月;5.明确中药审查的有关标准;6.明确违反法律的申请中可能涉及到的具体法律;7.明确互联网资源或者数据库中的文献的新颖性判断规则;8.对违反诚信原则的明确规定;9.对“不支持”法条使用的严谨性要求;10.对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进一步严谨化。
《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内审指引》从内部审计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结果运用、责任追究、自律管理等方面,统一规范了证券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旨在逐步推动证券公司成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能,以证券企业内部审计高质量运行促进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仲裁规则》旨在建立完善线上仲裁规则,提升仲裁程序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增加首席仲裁员选定方式,保护当事人公平选定仲裁员的权利;增强仲裁程序灵活性、高效性,促进纠纷高效解决;明确若干重大程序问题的规则立场,为实践提供合法性支持。
作者简介:安启博,硕士学历,现北京执业律师、合伙人律师,前央企法律工程师,上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务总监,具有计算机、自动化、法学复合学科背景,阅历丰富,学识深广,涵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