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国汛办〔2022〕1号)要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突出预案的“三性”要求,进一步修编完善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根据相关要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修编了《固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针对部分防指成员单位职责、防洪设施情况的变化等对市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一次全面修订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文情报预报规范》和国家防总办《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
《固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最重要的包含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报预警、分级标准、应急保障、恢复重建、日常管理、附件等8个部分。
1.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规定市、县( 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需求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人民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固原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武警固原支队支队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担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网信办,政府办公室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同志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县区成立相应指挥机构,市防指成立专家组负责防汛抗旱技术咨询工作。
2.预防预报预警:主要规定市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市气象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监测预防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防预报预警,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发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将预报预警信息划分为工程信息、洪涝灾害信息、旱情信息等。同时,从预防准备、队伍准备、物料准备、工程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检查、日常管理、山洪预警、渍涝灾害预警、蓄滞洪区预警、干旱灾害预警、供水危机预警、抗旱预案、预警响应衔接、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行动、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方面完善了前期预防预报各项准备。
3.分级标准:本预案水旱灾害分级指标主要考虑以下9种影响因素:人员受伤或死亡、洪涝受灾人口、城乡饮水困难人口、城市干旱缺水、河沟道洪水、山洪、水库垮坝和堤防溃决、农作物受灾和直接经济损失等要素,将水旱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并规定了水旱灾害、洪水灾害、分级响应、响应启动、响应措施、指挥调度、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内容。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按照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别由市防办副主任或主任、市防指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长启动,并主持会商研判和指挥调度,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响应措施:根据洪水、行蓄洪区、山洪灾害、暴雨、干旱等不同灾害,制定相应措施。
4.应急保障:重点规定了防汛抗旱期间的信息保障、通信保障、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和技术保障6项内容,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恢复重建:重点规定了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救灾物资供应、卫生防疫、治安管理、工程修复、恢复生产、灾后重建等工作和灾害调查与评估等相关内容。
6.日常管理:主要规定了预案的宣传培训、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等内容。要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完整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抢险救灾队伍、志愿者等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各相关应急预案的演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经市政府审批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订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审批后印发,县(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保持衔接,并报备。
7.附则:主要明确了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市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市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及重点防汛应急救援队伍的联系方式等。
1.原有预案编制依据是国家防总印发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此次修订主要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参照国家防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对框架和内容做了相应的调整完善。
2.增加了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的有关要求。包括工程信息、洪涝灾害信息、旱情信息等。并注重从预防准备、队伍准备、物料准备、工程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检查、日常管理、山洪预警、渍涝灾害预警、蓄滞洪区预警、干旱灾害预警、供水危机预警、抗旱预案、预警响应衔接、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行动等方面加强了防范准备工作。
2022年7月6日,我办通过公文传输系统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根据各单位反馈情况,我们采纳吸收了市委宣传部、气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关于完善本部门职责的修订意见。
预案修编完成后,抽调防汛专家对预案进行了评审,在此基础上,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审签,于2022年7月15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固政办发〔2022〕33号印发执行。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领导信箱”写信界面选择咨询后提交需要咨询的内容,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