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应急办理部发布拟按程序废止8项行业规范的公示,时至今日,很多人误以为这八项规范现已废止!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规范化作业改革方案的告诉》(国发〔2015〕13号)《行业规范办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0年第11号)《应急办理规范化作业办理办法》(应急〔2019〕68号)规则,应急办理部拟按程序废止8项行业规范。
现将拟废止规范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刻为2019年9月12日-10月11日。在公示时刻内(以特快专递邮戳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且以实践身份(单位要加盖公章,个人请自己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向应急办理部政策法规司提出。邮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编:100054。
咨询:您好,2019年9月12日贵司下发的《拟废止8项行业规范的公示》,是否在公示期完毕后已正式报废8项行业规范?咨询时刻: 2021-03-18
回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废止规范应予以公告。经公示归纳各有关方面定见,此8项行业规范暂不予以废止。回复单位: 政策法规司 回复时刻: 2021-06-28
咨询: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规范化作业改革方案的告诉》(国发〔2015〕13号)《行业规范办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0年第11号)《应急办理规范化作业办理办法》(应急〔2019〕68号)规则,应急办理部拟按程序废止8项行业规范。这8项规范是不是现已归于废止状况,仍是持续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咨询时刻: 2021-05-06
回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废止规范应予以公告。经公示,归纳各有关方面定见,此8项行业规范暂不予以废止。回复单位: 政策法规司 回复时刻: 2021-06-28